集团机关内部设二室三科一中队,即办公室、财审科、工程科、政策法制科、财务总监室、水务监察中队。
  各科、室、队的主要职责如下:
  一、办公室
  1、组织处理集团日常事务,协调集团各科(室、队)间的工作及工作关系,督查、反馈集团的有关决议、决定和重大工作的落实情况,确保政令畅通,信息反馈及时。
  2、负责集团综合性、政策性、计划性文件、材料和内部管理制度起草等文秘工作和信息通讯工作及综合档案管理、公文处理等工作。
  3、协助集团领导做好集团内部管理工作,负责制订落实集团科(室、队)岗位目标经济责任制及考核,牵头做好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对集团考核的迎检准备工作。
  4、协助集团党委做好集团及所属企业的党建思想政治工作和干部管理工作及宣传教育工作,协助集团党委做好行风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
  5、配合做好集团本级及所属企业的劳动、人事工作。
  6、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做好创建、综合、计生、工会(工、青、妇)等社会管理工作及群团工作。
  7、负责集团本级的后勤保障与服务。
  8、做好集团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财审科
  1、负责集团本级日常财务工作,编制集团投资、财务、计划、制订内部财务制度;负责对集团所属企业国有资产的管理与监督;负责所属公司的企业财务报表的汇编及统计,定期进行全系统的财务分析和财务检查。
  2、负责财务审计及工程决算审计工作。
  3、负责做好资金筹措和存量资产盘活工作,并对集团资产进行高效、合理的调度使用;负责做好国有资产收益和股份制企业国有股红利及管理费的收交。
  4、负责对集团向企业委派的财务代表(主管)的管理、培训、指导和考核;负责做好价格管理工作。
  5、负责制订年度集团经营目标及分解落实;负责拟订资产保值增值(企业经营者经营业绩)考核指标体系考核,提出经营者分配方案。
  6、做好集团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工程科
  1、负责编制集团中长期发展规划和中长期技术改造、技术进步规划。
  2、负责所属子公司的工程建设任务的下达和工程预决算的审核工作。
  3、会同财审科制订集团工程材料内部信息价。
  4、负责做好供水、排污工程系统的管理和在建工程项目的协调、监督和管理工作,确保工程正常运行,项目建设高效顺利。
  5、负责做好全系统运行工程维修及抢修工作的组织、管理与监督。

  6、负责做好技术改造和科技进步工作的指导服务、管理与监督工作,负责技术管理工作;负责做好质量事故、机电设备事故等技术调查分析鉴定工作。
  7、做好集团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政策法制科
  1、参与规范化文件的起草、审核、报批工作,综合管理水务行业行政执法,指导水务执法监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供法律咨询。
  2、负责处理来信来访工作。
  3、负责对集团所属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治安保卫、消防工作的指导、服务和监督,确保供排水体系的安全可靠。
  4、做好集团交办的其它工作。
  五、水务监察中队
  1、负责对城乡供水截污处理区域内用户投诉、信访案件的调查处理工作。
  2、依法查处乱接、盗接、破坏、损坏供排水设施的违法行为,维护供排水工作秩序,确保供排水工程的顺利进行。
  3、负责对城区所有污染企业环境现场监督检查,排污费的征收,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
  4、严格管理地表水、地下水的开采工作,依法查处违法开采地表水、地下水的行为。
  5、做好集团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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